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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章程
http://www.scjx.org  (2006/2/21 20:56:00)

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章程

202311月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四川省记协)是中共四川省委领导、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四川新闻界全省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全省新闻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党的新闻事业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引领全新闻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自觉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坚定不移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着力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持续巩固壮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主流思想舆论,为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实践新高地,谱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巴蜀新篇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舆论支持,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努力奋斗。

第三条  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坚持和加强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照本章程开展教育培训、媒体服务、权益保障、评选表彰、调查研究、交流合作等工作,发挥团结引领、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参与管理等作用更好全省广大新闻工作者凝聚起来,真正建设成为新时代记者之家

第二章    

第四条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加强新闻从业人员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工作新闻理论研讨、业务交流等活动,推动提高新闻工作者政治理论和新闻舆论工作水平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新闻工作队伍。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倡导并鼓励新闻工作者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保持人民情怀、记录伟大时代,推动新闻舆论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和劳动创造。

第六条  主动适应传播格局变化的新常态,加强对天府融媒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联系服务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第七条  加强对外联系,积极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加强省内各新闻单位、中央和外省驻川新闻机构、港澳台驻川新闻机构之间联络与沟通,促进新闻业务交流。积极发展同兄弟省(区、市)协的联系,推动友好往来,增进相互间的友谊、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新闻团体和新闻工作者之间的友好往来与学术交流,支持与帮助他们依法依规在我省开展正常业务工作。服务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形象、四川形象,讲好中国故事四川故事

第八条  坚持依法依规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新闻行业管理服务工作,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在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主题宣传中承担媒体服务协调管理工作。

第九条  积极探索加强新闻行业管理的有益经验,推进新闻行业自律,规范新闻从业行为督促新闻工作者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发挥新闻道德委员会作用,组织开展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工作,推动形成新闻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

第十条  关注国内外新闻事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新闻舆情信息搜集调查研究,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为新闻界和社会各界提供新闻信息服务。

第十一条  开展优秀新闻作品、优秀新闻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实施四川新闻奖四川十佳记者十佳编辑好记者讲好故事等推选表彰,组织实施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的推荐工作加强对优秀新闻作品宣传推介和交流分享,搭建展示新闻工作者良好社会形象的平台,促进新闻界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第十二条  面向基层,服务基层,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同基层新闻单位新闻工作者联系与交流,推动基层新闻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  认真办好《四川记者之家》、四川记协网和四川记协微信公众号,使其成为全省新闻工作者学习、交流、沟通的平台,更好地服务基层、交流信息,提升服务功能。

第十四条  维护新闻单位、新闻工作者合法权益,开展新闻工作者援助工作关心关爱新闻工作者身心健康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新闻工作者的意愿和诉求保障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正常开展工作支持新闻单位开展正当舆论监督。

第十  组织开展有益于新闻工作者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关心离休、退休的老新闻工作者,尊重和协助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  协同省委宣传部和有关单位举办新闻工作报告会、座谈会,完成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委托、省宣传部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十  根据四川实际情况与需求,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兴办新闻出版和新媒体等事业,建设新闻教育基地开展有关培训、咨询服务与经营活动。  

第三章    

第十八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经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网络信息主管部门正式批准设立的省内新闻机构,各市、州记协和县级融媒体中心,中央新闻单位驻川机构以及新闻教育单位均可申请,承认本会章程并交纳会费,可成为本会会员。

十九  凡申请加入本会者,须向本会提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办公会议审核批准。会员自愿退会时,须经其主管单位同意并书面报告本会主席办公会议审核批准按照相关程序为其办理退会手续。会员已停办休刊或注销登记的,视为自动退会,按照程序注销其会员资格。严重违法或不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经主席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条  本会会员有下列权利:

(一)推本会理事。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培训、交流和各项评选表彰及推荐活动。

(三)获得本会的业务指导和帮助

获得本会的法律法规维权、政策咨询和援助

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实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接受本会委托的任务

)接受新闻行业自律和新闻道德评议

)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第四章    

第二十二条  本会最高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各团体会员推举产生,理事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实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履职。理事会根据需要可在届内召开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下可提前和延期召开,由常务理事会召集。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的职是:

(一)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二)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三)选举常务理事会。

(四)听取并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主席或其委托的副主席主持,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增开会议,听取审议工作报告,通过其他需要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一)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二)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代行理事会职权。常务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三)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设主席1、副主席若干,秘书长1。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实行主席办公会议制度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议,代行常务理事会职权领导本会开展工作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由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向常务理事会报告。

第二十七条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缺额时,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后由常务理事会选举增补。常务理事因故需要更换、增补或增加时,由原推举单位或需要增补的单位举荐经主席办公会议同意,由常务理事会确认。

第二十八条  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主持全面工作,设立执行副主席,协助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专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

第五章    

第三十条  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国家资助。

(三)本会举办的活动或服务收入。

(四)内外捐赠。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各项收入用于会员服务和记协工作

第六章  地方记协和专业记协

第三十  本会对地方记协和各专业记协的工作进行联系、指导和服务支持其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对由本会主管的其他分支机构,本会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各项管理。

第七章    

第三十  本会名称、会徽等受法律保护,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进行使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冒用、滥用和篡改本会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第三十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

三十五  本章程自本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