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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四川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www.scjx.org  (2018/3/13 15:36:00)

各市(州)新闻工作者协会、各有关新闻单位:

    四川新闻奖是经批准常设的全省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在省委宣传部领导下,由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

    2017年度四川新闻奖评选将于2018年5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评选会在评出四川新闻奖的基础上,向中国记协推荐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现将有关作品参评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开展四川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检阅我省新闻工作年度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转改”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推动新闻媒体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深入反映群众呼声,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为全党全国全省工作大局凝聚强大舆论力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牢记职责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四向四做”,保持人民情怀,记录伟大时代,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参评范围

    参评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媒体,不得推荐作品参评当届四川新闻奖。

    四川新闻奖参评作品为以上新闻单位原创,并在上一年度内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刊在上一年度首次刊发的新闻论文。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从业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

三、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四川新闻奖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人数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作者、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附作者、主创人员名单。申报编辑姓名须与刊播稿单上的姓名一致。 

    (一)文字类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报1—2名编辑。

    2.评论类:对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期刊发的通讯)。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作品整体性强,单件作品之间关联性强。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专题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系列评论和系列理论文章,不含将分散发表的、主题或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参评该项目的作品,其单件作品不得少于3篇。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

    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

    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作品策划、记者、编辑等,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

    5.新闻版面: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预拼版和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申报作者为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二)广播、电视作品参评项目

    广播、电视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

    1.消息类:定义同文字类。广播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和编辑等,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主创人员包括采访记者、摄像和编辑等,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定义同文字类。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申报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3.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期刊发的新闻作品)等。广播作品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时长超过30分钟的电视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文字类。包括同一天内在不同时段对同一事件进行的追踪或连续报道。申报主创人员为作品策划、采访记者、摄像、编辑等。广播作品主创人员超过7人、电视作品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三)网络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评论类: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另行申报1名编辑。

    2.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3.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主持人、采写、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4.网页设计:网站首页、新闻频道首页或新闻专题首页。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网页编辑、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四)媒体融合作品参评项目

    参评范围为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于上一年度应用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进行传播的新闻作品。

    媒体融合奖项设6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人数按各项目规定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发布时署名为准(发布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发布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附主创人员名单。

    1.短视频新闻:在新媒体端发布的短视频类新闻作品(含纪录片)。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采写、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2.H5新闻作品:应用H5技术制作的新闻作品。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采写、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3.新闻微博号:新闻媒体在微博平台发布新闻报道的官方账号。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运营团队以及相关策划、采写、编辑及推广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4.新闻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新闻报道的公众号。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运营团队以及相关策划、采写、编辑、美编、设计、技术及推广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5.新媒体报道界面设计: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上发布的新闻作品的界面。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界面编辑、设计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6.媒体融合创新作品: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有创新的新闻作品。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主持人、采写、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五)综合项目

    1.新闻漫画:报纸、通讯社和新闻网站发表的新闻漫画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名作者,1名编辑;组图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编辑可申报2名。

    2.新闻名专栏:报纸、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刊播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板块(单元)。要求已连续刊播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刊播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一次。

    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

    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栏目策划、采写记者和编辑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3.新闻论文:以新闻实践活动和新闻理念、新闻理论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文章。作者署名超过3人的,按“集体”申报,每件作品可申报1—2名编辑。

    报纸副刊和新闻摄影两类作品,本会分别委托四川省报纸副刊研究会和四川省新闻摄影学会初评,由该两会作为报送单位,本会组织定评。通知另发。

四、评选标准

    (一)总标准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

    2.内容真实,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

    3.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

    4.体现“走转改”精神的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短、实、新作品。

    5.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的作品。

    6.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7.存在导向不当、有不良社会影响、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文不对题、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存在词序错乱、成分缺失、指代不明、语句杂糅、归类有误、意思表达不清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

    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作品(含视频作品和新闻论文)以及存在主持人、记者表述错误的音视频作品,不得获一等奖。

    存在使用成语不规范、词语使用或搭配不当、缩略词语不当、生造词语、指代不统一、数字单位缺失、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况,不得获一等奖。

    除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外,广播作品现场音响和电视作品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缺陷,不得获一等奖。

    同一件作品中出现5次以上(含5次)不得获一、二等奖的差错,不得获奖。

    标点符号的不规范应用不影响文意的,音视频作品中记者、主持人、访谈嘉宾等非原则性口误,数量在3个以内的,不影响获奖。

    8.在全部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中,文字类、广播类、电视类和网络类评选项目中,每类超长作品不得超过2个;综合类项目中,新闻论文中超长作品各不得超过2个。

    文字类作品字数按正文字数计算,含标点符号,不含标题、署名、注释等内容。申报时以Word“字数统计”栏“字数”项为准。

    其中,消息类作品不超过1000字;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与深度报道类作品中,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不超过3000字,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以所申报的每件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代表作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网络评论不超过2000字;新闻论文不超过6000字。

    广播、电视消息类作品不超过4分钟;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单件作品以所申报的代表作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有一件超长,即视该组作品为超长作品;广播评论类作品不超过15分钟,电视评论类作品不超过40分钟;广播专题类作品不超过30分钟,电视专题类作品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

(二)各项目评选标准

    1.消息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文字消息作品应有规范电头。

    2.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论述精辟,论证有力。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新闻专题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

    4.报纸、广播、电视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

    5.新闻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

    6.新闻漫画作品要求能够反映国内外新闻时事,观点鲜明,构思新颖,新闻性强,思想性强,针对性强,想象力丰富,富有幽默感和艺术表现力。

    7.广播电视新闻专题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细节、有深度、有感染力。

    8.网络专题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及时;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

    9.网页设计要求主题鲜明,风格独特;能够完美、准确地展示新闻内容、体现首页功能性;布局合理、富于创新;细节精致、色彩协调;符合读者阅读习惯。体现新闻性、艺术性和网络特点的完美统一,技术先进。

    10.新闻名专栏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播出时段)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网络新闻专栏要求信息量大,交互性强,有鲜明的网络特色。

    11.新闻论文要求立论正确,论据可靠,论证充分,论述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

    12.媒体融合类要求即时性强、交互性强、共享性强,技术应用效果好,阅读率高,转发量大,传播效果好。鼓励内容呈现方式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

    (1)短视频新闻要求实效性强,新闻价值大;现场感强,音响画面典型,信息含量丰富;剪辑精心,报道有深度。

    (2)H5新闻作品要求实现新闻策划与新技术应用的有机融合,以多媒体形式多维度报道新闻,设计独到、有创意,界面美观有特色,用户体验效果好。

    (3)新闻微博、微信公众号要求定位准确清晰,推送作品要求体现新闻单位特点,界面设计有特色,推送作品形态多样、制作精良,阅读率高、转发量大,活跃用户量大,社会影响力大。

    (4)新媒体报道界面设计体现新闻性与艺术性的统一,运用图片、漫画、音视频等多种手段表达新闻主题、展现新闻内容,界面设计主题鲜明、风格独特、布局合理、互动性强、色彩协调,便于阅读。

    (5)媒体融合创新作品要求作品在报道内容、报道形式、传播渠道等方面有所突破或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影响力大,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

 

 

五、设奖数额

    四川新闻奖文字类、广电类、网络类和综合类设奖数额不超过480 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72个、二等奖 144个左右、三等奖 264个左右。

    特殊情况下(各项评选条件都很优秀,只是因字数、时长限制等硬性规定所限)经评委会决定,可设不超过4个特别奖(与一等奖同样待遇)。

    四川新闻奖媒体融合类设奖数额不超过50个。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个;二等奖15个左右;三等奖25个左右。

六、奖励办法

    获奖作品(包括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和编者,由省新闻工作者协会颁发获奖证书。如作者和编辑为同一个人,只颁发作者证书,不再颁发编辑证书。

    由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获奖作品奖金建议标准,由作者、编者单位酌发。

    如发现参评或获奖作品有伪造、剽窃等违规行为的,坚决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七、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2017年度四川新闻奖参评作品分配数额方案》推荐作品参评(报刊通讯社单位见附件一、广电单位见附件二、网络单位见附件三,媒体融合作品分配给各类别媒体的数额见附件四)。

    (一) 文字类、综合类作品

    1、参评作品(论文、版面、新闻漫画除外)须报送10套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一份推荐表(附件五)和一份作品文字稿,参评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并附一份刊登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参评论文及其推荐表一式5套,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组成,装订在一起。

    2、各单位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一份《四川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表》(附件六)。

    3、报纸版面作品须报送2套原样报。每套由一份作品和一份推荐表(附件七)组成,装订在一起。还须填写一份《四川新闻奖报纸新闻版面推荐作品目录表》(附件八)。

    4、新闻漫画参评作品不论单幅还是组画,均请放大复印在A4复印纸上,粘贴到9号大型信封(约23cm×35cm)的正面,并在正面下方填写与发表时间相同的标题及说明(不得标注作者姓名)。在信封背面粘贴《四川新闻奖新闻漫画推荐表》(附件九),并把作品首次发表时的样报、样刊(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杂志的完整目录页和刊登作品的完整页面),装在信封里。没有样报、样刊视为不曾公开发表过,不予评选。同时还须填写一份《四川新闻奖新闻漫画推荐作品目录表》(附件十)。

    5、少数民族文字作品以作品原文字数和内容为准,除送原报纸外,须译成完整准确的汉文稿,然后按上述要求送评。

    (二)广电类、网络类作品

    1.参评作品须报送10套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一份推荐表(附件五)和一份作品文字稿,广播、电视作品的文字稿为该作品内容的文字打印稿。系列(连续)报道类作品必须从开头、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件)代表作文字稿,组合报道选3件代表作,并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

    2.各单位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一份《四川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表》(附件六)。

    3.广播、电视作品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制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报送单位参评同一项目的广播电视作品可录在1张光盘上。电视作品在刻录前,务必选择刻录为“可自动播放的DVD格式光盘”。刻录后的DVD光盘须在DVD机上试播,检查能否自动播放、前进、后退,声音、画面是否完整清晰流畅,确认无误后再寄出。广播电视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完整刻录包含有片头、片尾的音视频作品。广播电视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每件代表作各刻在1张光盘上,并在光盘上注明代表作顺序。

    (二) 媒体融合类作品

    各单位报送媒体融合类参评作品时,不能与本单位报送的其他作品共同填在一份《目录》上,须另填写一份《四川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表》(附件六)。

    1.如实填报《四川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五),清晰填写作品网址及链接。

    2.提交参评作品首发界面全屏截图打印件。

    3.参评微博、微信公众号的作品,申报材料要求提交首界面和3件代表作网址和全屏截图打印件。

    4.客户端作品须转为网页保存,并提交客户端作品截图和保存后的网页地址。

    5.参评作品可下载的,使用光盘提供作品原件电子版。

    6.在报送短视频新闻、新闻微博、微信作品时,填写相关作品点击率。

    以上文字类、综合类、广电类、网络类和媒体融合类所有五类参评作品需要的打印和复印件,均使用A4纸。所有文字材料用WORD格式(作品请不要用图片转换或扫描格式保存,文件内不必附图片)。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推荐表内填报文字为12号宋体。

    请参评单位务必加入省记协的QQ媒体交流群: 340344957。群里会及时发布有关新闻奖的信息,同时也是《四川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表》(附件六)的统一接收渠道。

八、文字材料寄送时间和地址

    1.寄送时间:报纸版面、新闻漫画和新闻名专栏在4月1日以前,其余作品(含网络作品和媒体融合类)在4月15日以前。

    寄送件请用特快专递或其它快递方式,以免延误或丢失。

    邮寄、快递件以邮戳和快递单位收签单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寄送地址:成都市桂花巷21号

    收件人: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邮政编码:610015

    联 系 人:  贾璋岷  刘晓梅  庞惊涛

    联系电话:    028-87330452  028-87330460

    028-87330406  028-87330459  

    传真(自动): 028-87330410

 

通知及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scjx.org/web/public/17年省新闻奖评奖通知及附件.rar

                                                                                                             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8年2月23日